鸭腿冒充鹅腿卖,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吗?判多久与自救思路|假冒伪劣刑事律师陈群
北京鹅腿阿姨鸭腿冒充鹅腿引热议。销售金额超5万即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,200万以上最高无期;但检疫合格、平价售卖、无恶意牟利的通常不作犯罪处理。
问:家里人在外摆摊卖烤鸭腿,被人说成拿鸭腿冒充鹅腿,现在被带走了,会判多久?
答:如果确实存在以鸭腿冒充鹅腿、以假充真的行为,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,即可能涉嫌《刑法》第一百四十条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。该罪按销售金额分档量刑:5万至20万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20万至50万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50万至200万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;200万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金额一旦过200万,最高可到无期。但刑法讲证据,不是网上骂两句就能定罪。
什么情况一般不作犯罪处理
并非所有“以假充真”都必然入罪。如果鸭腿、鹅腿都经过检疫合格,当事人喊的是鹅腿但实际按鸭腿平价卖,没有赚取高额差价、没有恶意牟利,这在刑法实务中通常不作犯罪处理,更多是整改、退一赔三、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,不至于坐牢。陈群律师近期在湖北办理的一起猪肉冒充牛肉案,争议焦点同样落在这里——“以假充真”到底是行政违法还是刑事犯罪,关键看主观恶意、牟利程度和危害后果。
销售金额有没有达到5万的入罪门槛
- 真假混卖的,买家早就把“鹅腿”吃掉了,没有实物留存,很难区分哪一笔是鸭腿、哪一笔是鹅腿,金额认定存在天然困难;
- 如果现场查封到尚未卖出的鸭腿,查扣货值达到15万元(即销售金额5万的未遂标准)的,可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(未遂)定罪;
- 查扣货值不到15万的,一般不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,多由市监部门行政处罚。
如果鸭腿发绿变质,可能升格更重的罪名
如果新闻里“鸭腿发绿”属实,检出霉变或有毒有害添加物,性质就不一样了:可能升格为《刑法》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,甚至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那是另一个量级——有毒有害食品罪致人死亡的,可参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,最高可判死刑。
缓刑难度与自救思路
食品类伪劣案件,销售金额超过20万争取缓刑难度就很大;尤其是长期经营、舆论关注度高的案件,会作为从重处罚情节。如果当事人愿意主动投案、争取自首情节,把“平价售卖、无恶意牟利、退缴违法所得、如实说明情况”如实写进笔录,往往是最好的自救方法。律师越早介入,越能在黄金37天内固定有利证据、争取取保候审。
假冒伪劣刑事律师陈群提示:食品领域“以假充真”案件,罪与非罪、此罪彼罪的界限非常细。北京、湖北、深圳等地处理思路有别,家属第一时间要做的不是上网对骂,而是把进货单、检疫证明、销售记录、聊天转账留好,尽早委托熟悉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律师介入,从金额认定、主观故意、危害后果三方面打开辩护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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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深圳假冒伪劣罪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律师陈群,电话/微信:13728854578。早一天介入,多一分希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