货退了钱也退了,还算犯罪数额吗?退货款能不能扣除|假冒伪劣刑事律师陈群
假冒商标案中货已发出、钱已收到,后面退货退款不改变销售事实的认定,退货款通常不能从犯罪数额中扣除。但退货记录可作为退赃情节在量刑时酌情考虑。
问:家人做假冒品牌生意,有些货退了、钱也退给客户了,这部分还算犯罪数额吗?能扣掉吗?
答:算,不能扣。货已发出、钱已收到,销售事实已经形成,后面再退货退款,通常不改变这笔销售的认定。但退货记录也不是没用——可以作为退赃情节在量刑时酌情考虑。
为什么退货款不能直接扣除
假冒注册商标罪的“销售金额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。只要销售行为已经完成(货发出、钱收到或应收),犯罪数额就已固定。后续退货退款属于事后的民事行为,不改变销售事实的成立。
这一点在两高最新司法解释中已经明确:假冒商标类案件能从犯罪数额中扣除的只有进货成本,就是当事人拿货花的钱。
哪些部分可以争取扣减
虽然退货款不能直接扣除,但以下部分在广东办过的案件中是可以争取扣减的:
- 刷单金额:没有实际交易的虚假订单(需资金回流+空包物流+聊天记录三样证据)
- 未实际发货的订单:只有账本记录但无发货证据的部分
- 系统重复统计:同一笔交易被不同系统重复计算的
- 正品混卖:不是全部货都是假货,正品部分不算
- 未经证实属于假冒的部分:订单对应的货无法证实确实使用了假商标
退货记录的价值:量刑情节
虽然退货款不能从犯罪数额中扣除,但退货记录在量刑时仍有价值:
- 作为退赃、退赔的客观表现,可以从轻处罚
- 反映当事人有悔罪态度
- 在争取缓刑时是有利情节
家属需要做的
遇到制假销假案件,先把以下证据留好:
- 全部订单记录(含退货记录)
- 聊天记录(含与客户的退货沟通)
- 物流信息(含退货物流)
- 退款凭证(支付宝、微信退款截图)
拿不准哪笔该算、哪笔不该算,让律师阅卷后帮你逐笔分析。
北京乾成(深圳)律师事务所 假冒伪劣刑事律师陈群提示:在深圳、广州、东莞等珠三角地区办理制假售假案件,犯罪数额的认定是辩护的核心战场。退货款虽然不能直接扣除,但还有刷单、未发货、重复计算等多项可以争取扣减。关键是要有证据、要早介入。建议尽早委托有逐笔核账经验的刑事律师阅卷。电话/微信:13728854578。
需要一对一咨询?
广东深圳假冒伪劣罪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律师陈群(北京乾成(深圳)律师事务所),电话/微信:13728854578。早一天介入,多一分希望。